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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参照学校《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坚持科学选拔,统筹兼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生源质量的主要环节。在复试录取工作中,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理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学院特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领导小组要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监督小组主要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负责识别复试环节的风险点,对复试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政策咨询、舆情监控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为保障不同学科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学院分别成立了数学复试小组、物理复试小组, 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综合面试题库建设和面试组织等相关工作。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需有企业导师参与;面试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面试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面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面试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网络复试设考场负责人1人,负责考生连线、面试网络、考场秩序等。

三、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

根据全国及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工作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含调剂)生源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于3月26日左右开始进行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调剂复试工作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7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启动,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

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批次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批次的复试方式由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必须准备双机位进行考试,学院网络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名单遴选规则:对于同一招生专业同一批次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若初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英语、政治、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

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需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2.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为学科专业基础知识(30分)和综合面试(70分)两部分。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口语,具体分值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

3.一志愿批次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调剂批次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问答形式,建立复试试题库,在复试时当场随机抽取考题。

4.命题以及打分办法严格依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所有面试考核组成员在同一间复试房间对考生进行面试,现场打分。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条件

考生(含调剂)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参加复试: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6年复试(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要求(以教育部发文为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的考试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学校及学院后续通知。

3.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考生需在复试前将电子版的审查资料上传至学院指定邮箱(奚老师:xitong@sit.edu.cn)。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我们将充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身份审查。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电子版文件。

学历审查。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等电子版材料;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发送扫描版电子材料。

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特别提醒: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条件

1.复试成绩≧6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录取名单遴选规则:在满足上述1、2、3条件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对于同一招生专业同一批次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向,即不得由定向就业转为非定向就业。

七、招生组织管理

1.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完善“双机位” “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等情况,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2.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凡参与命题、阅卷、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学院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督小组需全程参与,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4.学院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每天对复试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并对进校复试的考生统一管理,组织考生有序、完整地完成复试流程。学院考务人员提醒考生在复试期间要注意交通、食宿等事项,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八、信息公开

1.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2.按照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协同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成员到网络复试考场及现场复试考场巡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保障申诉渠道畅通。学院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邮箱:xitong@sit.edu.cn),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学院报研究生院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十、体检

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体检不合者不予录取。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